本頁說明「毒駕事故與喪屍煙彈查緝地圖」所使用的資料來源、抽取方法,以及使用上的注意事項。
「喪屍煙彈」(又稱喪屍菸彈)是指摻入第二級毒品依託咪酯(Etomidate)的電子煙油與煙彈。 施用後約 30~60 秒即可作用、效果持續約 3~5 分鐘,會出現肌躍症、意識混亂、反應遲鈍、渾身顫抖如殭屍等症狀, 因而得名。施用後駕車(即「毒駕」)極易失控暴衝,已在台灣各縣市衍生多起重大死傷車禍。
本站「喪屍煙彈毒駕地圖」以互動地圖整理台灣的毒駕(吸食違禁物駕駛)事故, 以及與喪屍煙彈相關的查緝與製毒工廠摘發案件,標示發生地點、日期與死傷人數。 其中官方 A1/A2 事故僅登記為「吸食違禁物駕駛」、未必由喪屍煙彈所致; 報導之個別案件則為已查證的喪屍煙彈個案。資料涵蓋 2023 年至今,並持續更新。
本網站由生成式 AI 協助製作。 其程式碼、資料整理腳本及部分文案係透過 AI 工具(Cursor / Claude)產生,可能含有錯誤或疏漏。
本站僅供研究、教育與公益參考之用途。如發現資料有誤,歡迎透過原始出處查證。
| 圖層 | 內容 | 來源 |
|---|---|---|
| 喪屍煙彈事故・摘發(報導) | 已查證之喪屍煙彈(依託咪酯)相關重大毒駕事故與查緝/製毒、分裝摘發案件(地點、日期、死傷、出處) | 各新聞媒體與警政/海巡/調查局之發布(每筆案件均附出處連結) |
| 吸食毒品駕駛致死(A1·泛毒品) | 肇因為「吸食違禁物駕駛」之死亡交通事故(2023 年至今)。未必為喪屍煙彈所致 | 內政部警政署「傷亡道路交通事故資料」(逐案,含經緯度) |
| 吸食毒品駕駛致傷(A2·泛毒品) | 肇因為「吸食違禁物駕駛」之受傷交通事故(2023 年至今)。未必為喪屍煙彈所致 | 同上(傷亡道路交通事故資料) |
| 縣市毒駕統計 | 各縣市之毒駕(唾液快篩陽性)件數 | 內政部警政署統計(媒體報導彙整) |
| 全死亡事故熱點(A1) | 全部 A1 死亡事故之密度(背景參考,不限於毒品肇因) | 內政部警政署「傷亡道路交通事故資料」 |
© OpenStreetMap contributors, 底圖樣式 © CARTO。
重新執行匯入腳本即可更新(即時資料隨時更新):
python3 scripts/import_accidents.py … 自政府開放資料重新產生 A1/A2 毒駕事故python3 scripts/validate.py … 驗證資料格式data/incidents.csv 手動新增最後更新時間請參閱資料檔案之版本(commit)紀錄。
其主成分依託咪酯(Etomidate)已於 2024 年 8 月先列為第三級毒品,並於 2024 年 11 月升列為第二級毒品。 製造、運輸、販賣或施用均屬違反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》。
依託咪酯為中樞神經抑制劑,施用後會迅速出現意識不清與肌躍症,導致駕駛人反應遲鈍、判斷力下降, 常見車輛失控、暴衝、輾壓等重大死傷事故,且比酒駕更不易在第一線取締。
個別重大案件來自新聞媒體與警政、海巡署、調查局的發布;毒駕事故(A1 死亡/A2 受傷)來自 內政部警政署「傷亡道路交通事故資料」(政府資料開放平臺),篩選肇因為「吸食違禁物駕駛」之事故; 縣市毒駕統計則來自警政署統計。詳見上方「資料來源」。
資料涵蓋 2023 年(民國 112 年)至今,含即時交通事故資料。重新執行匯入腳本即可更新(即時資料隨時更新)。
「肇因研判」為事故的主因代碼,毒品縱有涉入,也可能以其他主因登錄,故統計值通常會低於實際情形; 另「毒駕查獲」(取締)件數則高達數千件,兩者意義不同。
製作者:Gegegegensan